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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投资等领域

2022-07-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未填 浏览数:3 新时代先锋名人堂|蚂蚁全媒体主办手机版

核心提示:中新网7月7日电 据银保监会7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管控资金流向,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投资等领域,严禁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领域。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准确监测和管控信用卡资金实际

 中新网7月7日电 据银保监会7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管控资金流向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投资等领域,严禁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领域。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准确监测和管控信用卡资金实际用途。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投资等领域,严禁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领域。

  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单机构、清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对套现、盗刷等异常用卡行为和非法资金交易的监测分析和拦截机制,对可疑信用卡、可疑交易依法采取管控措施,持续有效防控套现、欺诈风险,防范信用卡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完整记录、保存信用卡交易等信息,并持续满足我国境内金融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的要求。

  收单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要求准确标识交易信息,向清算机构完整上送并传输至发卡银行业金融机构,便利发卡银行业金融机构识别与判断风险,保障信用卡交易安全。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可得交易信息,向客户完整、准确展示交易信息,收到的交易信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审慎评估并采取必要风险防范措施。清算机构应当按规定制定完善跨机构支付业务报文规则,并对存在漏报、错报、伪造交易信息等行为的成员机构采取必要措施。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时间、交易国别境内外交易标识、交易地点(包括网络交易平台名称)、交易金额、交易类型和商户名称及类别等真实反映交易场景的必要信息。涉及个人敏感信息的,应当采取脱敏等方式进行个人信息保护。(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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