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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家食品企业公开承诺抵制过度包装

2022-05-15 作者:未填 浏览数:2 新时代先锋名人堂|蚂蚁全媒体主办手机版

核心提示:近年来,小物件大包装轻物件重包装重复包装等过度包装现象频频引发热议,不仅增加了消费者不必要的负担,而且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线组织开展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抵制食品过度包装公开承诺活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酒业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等10家食品行业协会联

 近年来,“小物件大包装”“轻物件重包装”“重复包装”等过度包装现象频频引发热议,不仅增加了消费者不必要的负担,而且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线组织开展“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抵制食品过度包装”公开承诺活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酒业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等10家食品行业协会联合148家食品生产企业,向食品行业发出倡议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抵制食品过度包装,倡导全社会树立低碳环保的绿色消费理念,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48家食品生产企业发出倡议

  近年来,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对产品过度包装、并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的问题屡见报端。这种现象,既浪费了资源,又增加了消费者负担,更是污染了环境。

  为此上述148家食品生产企业向食品行业倡议:严格遵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以下简称新标准)国家标准的规定,认真开展自查,率先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做抵制食品过度包装的先行者、实践者和倡导者。

  树立“安全实用、节约资源、绿色简约、消费友好”的食品包装理念,加强标准宣贯培训,优化产品包装设计,提升新型包装和简约包装比例,倡导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包装材料,降低包装体积重量,节约食品包装成本,让利于消费者。

  加强包装材料管理,强化供应商审核,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管控水平。持续提升产品创新研发能力和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积极开发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安全健康营养的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食品标签审核,准确清晰标注食品标识和营养信息,科学合理引导消费。

  加强行业自律,遵守行业准则,强化产品质量,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市场行为,带头倡导简约包装、绿色消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管部门、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的监督。

  上述食品行业协会和食品生产企业一致认为,“绿色是一种理念,节约是一份责任”。食品过度包装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损害消费者利益,助长奢侈浪费之风。食品生产企业应从自身做起,从抵制过度包装做起,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我国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包装成本不超过销售价格20%

  2021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旨在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包装废弃物产生。该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

  那么市场上出现的过度包装有哪些表现呢?

  过度包装的第一个表现就是:空隙过大。对此,新标准按照食品、化妆品的不同单件净含量,分别给出了规定空隙率。据北京工商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教授马爱进介绍,具体来说,包装内所有单件净含量均小于等于1毫升或1克的商品,其包装空隙率要小于等于85%;包装内所有单件净含量均大于50毫升或50克的商品,其包装空隙率应小于等于30%。

  过度包装的第二个表现是:包装层数过多。对此,新标准明确,粮食及其加工品包装层数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不过,新标准也明确,如果是直接接触内装物的属于产品固有属性的材料层,比如粽子的粽叶、竹筒、空心胶囊等可不计算在内。

  马爱进说:“标准中对包装层数的理解和计算非常明确,直接接触食品和化妆品内装物的包装层就为第一层。从第一层开始,一直到最外层销售包装一共几层,即为包装的层次。以茶叶包装为例,与茶叶直接接触的金属或者塑料包装即为第一层,以此向外数有几层包装,就是包装的层数。”

  过度包装的第三个表现是:包装成本过高。对此新标准明确,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比如一块带有三层包装的月饼,销售价格为10元,那么,除了最里层直接包月饼的包装,第二层和第三层包装的成本不能超过10元售价的20%,也就是2元。

  在购买食品及化妆品类商品时,消费者如何快速判断是否存在过度包装呢?

  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魏宏介绍,消费者通过“一看、二问、三算”,就能简单判断出食品、化妆品等商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一是看商品的外包装是否为豪华包装,包装材料是否属于昂贵的材质。二是新标准严格限定了包装层数要求,在不能拆开包装的情况下,要问包装有几层,层数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并与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进行对比,看是否超标。

  从源头治理过度包装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陈洪俊介绍,研究表明,我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至40%。

  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的数据显示,2019年196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23560.2万吨。“垃圾围城”“垃圾围村”问题现象渐趋严重。

  2020年9月,新修订后实行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义务性规定,第一次规定了生产经营者未遵守商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责任:即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为遏制市场上过度包装现象,减少资源浪费和固体废物污染,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纠正和查处了一批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公布了2021年以来查办的6起典型案例。

  魏宏分析指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从源头治理商品过度包装问题的关键。企业是实施规范过度包装问题强制性国家新标准的主体,食品和化妆品企业要按照标准化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切实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尽早贯标、用标和达标,向市场供给更高质量、更加绿色环保低碳的产品。同时还要注意引导消费者开展绿色消费。通过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引导消费者自觉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崇尚节约,减少浪费,积极选购绿色环保低碳的产品,不选购、不使用过度包装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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